家庭儿童保育员和家庭支持工作者的试点移民项目

项目要求
  • 在申请前36个月里至少有24个月全职的加拿大相关工作经验,工作职位为家庭儿童保育员(NOC4411)或者家庭支持工作者(NOC4412)
  • 申请人不需要日常居住在雇主家里,只要每周全职工作在30小时即可
  • 语言水平:CLB5或以上
  • 教育水平:一年或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
  • 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
  • 无犯罪记录/身体健康

 

项目说明
  • 申请人可以同时向移民局提交工作签证申请和移民申请。待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全职工作时间满足该项目要求后,移民局就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做最后的决定。
  • 只要申请人获得LMIA批准的雇佣合同,并满足学历和语言的最低要求,移民局就会签发限定工作职位的工作许可。
  • 养父母或家庭管家或家庭主妇的工作不能算作符合要求的经验。
  • 申请人不需要日常居住在雇主家里,只要每周全职工作在30小时即可。
  • 申请人的配偶和孩子可以一同申请工签或者学签,全家人共赴加拿大生活。